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完善
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与制度定位 | 第11-14页 |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 第11-12页 |
(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制度定位 | 第12-14页 |
二、域外相关制度考察 | 第14-16页 |
(一)俄罗斯的监视居住制度 | 第14-15页 |
(二)德国的延期执行逮捕令制度 | 第15页 |
(三)意大利的住地逮捕制度 | 第15-16页 |
三、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适用状况与存在问题 | 第16-21页 |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适用状况 | 第16-17页 |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7-21页 |
1.相关立法规定界定不清 | 第17-18页 |
2.执行机关操作难度较大 | 第18-19页 |
3.检察监督规定不完善 | 第19-20页 |
4.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权利与救济规定不全面 | 第20-21页 |
四、完善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具体设想 | 第21-28页 |
(一) 明确相关立法适用的范围与条件 | 第21-23页 |
1.对“固定住处”概念的理解 | 第21-22页 |
2.对三类特定案件范围的进一步界定 | 第22页 |
3.“有碍侦查”的标准应该统一 | 第22-23页 |
(二)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阶段的相关措施 | 第23-24页 |
1.执行场所固定化 | 第23页 |
2.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刑讯逼供风险 | 第23-24页 |
(三) 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机制 | 第24-26页 |
1. 启动两种监督机制增强监督主动性 | 第24页 |
2. 从决定和执行两个阶段深化监督方式 | 第24-26页 |
3. 构建相关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 第26页 |
(四)强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权利及其救济 | 第26-28页 |
1.明确通知的内容和适用的对象 | 第26-27页 |
2.细化折抵刑期的情况 | 第27页 |
3.实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申请权与申诉权 | 第27-28页 |
结语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1页 |
致谢 | 第31-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