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导言 | 第8-14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页 |
二、研究价值 | 第8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8-12页 |
四、论文的主要结构 | 第12-13页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13页 |
六、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13-14页 |
第一章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概述 | 第14-19页 |
第一节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概念及特征 | 第14-16页 |
一、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概念 | 第14-15页 |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特征 | 第15-16页 |
第二节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 | 第16-19页 |
一、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 | 第17页 |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四大关键问题 | 第19-41页 |
第一节 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选择问题 | 第19-26页 |
一、平等对待夫妻双方的属人法 | 第19-20页 |
二、婚姻住所地作为连接点 | 第20-22页 |
三、共同本国法作为连接点 | 第22-24页 |
四、比较与小结 | 第24-26页 |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及其限制问题 | 第26-32页 |
一、婚姻家庭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 | 第26-30页 |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 第30-32页 |
第三节 统一制与分割制问题 | 第32-37页 |
一、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 第33-34页 |
二、大陆法系的统一制 | 第34页 |
三、英美法系的分割制 | 第34-35页 |
四、比较与启示 | 第35-37页 |
第四节 准据法的变迁问题 | 第37-41页 |
一、准据法恒定论 | 第37-39页 |
二、准据法可变论 | 第39-40页 |
三、比较与分析 | 第40-41页 |
第三章 中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不足与完善 | 第41-49页 |
第一节 属人法客观连接点选择 | 第42-44页 |
一、“经常居所”完全取代“住所”有所不妥 | 第42-43页 |
二、属人法“住所”的适当回归 | 第43-44页 |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及其限制 | 第44-46页 |
一、对意思自治限制的规定不足 | 第44-45页 |
二、对意思自治的完善 | 第45-46页 |
第三节 统一制与分割制 | 第46-47页 |
一、“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概念模糊 | 第46-47页 |
二、明确“主要财产”的含义 | 第47页 |
第四节 准据法的变迁 | 第47-49页 |
一、缺少关于准据法变迁的规定 | 第47页 |
二、允许准据法的有限变更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