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论 | 第9-12页 |
第一章 国内、外法律关于禁婚疾病的规定 | 第12-15页 |
第一节 国外法律关于禁婚疾病的相关规定 | 第12页 |
第二节 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婚疾病的规定 | 第12-15页 |
第二章 中国禁婚疾病法律制度存在的原因以及问题 | 第15-21页 |
第一节 禁婚疾病的规定错解了婚姻的内涵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疾病婚的规定误读了婚姻的本质,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 第16-17页 |
第三节 婚姻功能的变迁淡化了禁婚疾病的规定 | 第17-19页 |
第四节 禁婚疾病在立法上的冲突和司法上的混乱 | 第19-21页 |
一、 禁婚疾病的规定造成了立法上的冲突 | 第19-20页 |
二、 禁婚疾病的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 第20-21页 |
第三章 具体分析有关疾病对结婚效力的影响 | 第21-34页 |
第一节 精神病患者结婚的效力 | 第21-25页 |
一、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2-23页 |
二、 情感性精神病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3页 |
三、 先天性痴呆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3-24页 |
四、 神经官能症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4页 |
五、 笔者关于精神性疾病结婚效力的观点 | 第24-25页 |
第二节 传染病患者的结婚效力 | 第25-29页 |
一、 关于麻风病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6页 |
二、 性病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6-27页 |
三、 艾滋病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7-28页 |
四、 SARS 患者的结婚效力情况 | 第28-29页 |
第三节 遗传病的结婚效力 | 第29-31页 |
一、 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情况 | 第30页 |
二、 可以生育,但需要限制生育性别的疾病 | 第30-31页 |
第四节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的结婚效力 | 第31-32页 |
一、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概况 | 第31页 |
二、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结婚效力 | 第31-32页 |
第五节 一人两性的结婚效力 | 第32-34页 |
一、 一人两性概况 | 第32-33页 |
二、 一人两性的结婚效力 | 第33-34页 |
第四章 禁婚疾病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34-39页 |
第一节 立法完善 | 第34-35页 |
第二节 承认婚姻的效力,完善民事赔偿制度 | 第35页 |
第三节 推动婚检改革 | 第35-37页 |
一、 强制婚检制度的症结评价 | 第35-36页 |
二、 婚检制度改革 | 第36-37页 |
第四节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 | 第37-38页 |
第五节 程序建议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