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0页 |
英文摘要 | 第10-11页 |
引言 | 第11-16页 |
第一章 走私犯罪案件结案难的成因 | 第16-23页 |
一、如何界定走私犯罪案值、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存在争议 | 第16-18页 |
二、常规的立法技术的原因导致对涉案款物没收有重大欠缺 | 第18-21页 |
(一)1997年刑法修改存在缺陷 | 第18-19页 |
(二)分类标准不统一造成走私罪立法逻辑体系混乱 | 第19-21页 |
(三)刑法与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不同性质和法律效力,两类法的修改难以做到同步 | 第21页 |
三、外贸体制变革频繁,相关行政性法规变动大、进出口贸易管理部门对立法的参与不足严重制约着走私犯罪立法 | 第21-23页 |
第二章 走私类刑事案件正确结案的必要性 | 第23-28页 |
一、实现社会正义 | 第23-24页 |
二、维护国家利益 | 第24-25页 |
三、正确实施法律 | 第25-26页 |
四、保护人民利益 | 第26-28页 |
第三章 走私犯罪案件刑事执法、司法程序向行政执法程序转化的可行性 | 第28-33页 |
一、关于走私罪与走私行为的区分 | 第28-29页 |
二、海关没收与法院没收辨析 | 第29-31页 |
三、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罚的法理原则 | 第31-33页 |
(一)行政处罚与刑事刑罚是两种功能、性质和形式均不相同的制裁措施 | 第32页 |
(二)行政犯罪的法律后果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刑罚的有机统一 | 第32页 |
(三)在我国的立法中已经规定对行政犯罪的双重处罚 | 第32-33页 |
第四章 对刑事执法、司法程序向行政执法程序转化的三个阶段的分析 | 第33-47页 |
一、侦查阶段的刑事执法程序与海关行政执法程序的衔接 | 第34-35页 |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司法程序与海关行政执法程序的衔接 | 第35-41页 |
(一)对走私犯罪案件刑事不起诉制度特点的认识 | 第36-38页 |
(二)关于走私犯罪案件刑事不起诉的价值所在 | 第38-41页 |
三、审判阶段的刑事司法程序与海关行政执法程序的衔接 | 第41-47页 |
(一)走私犯罪案件中的走私货物是否必须在刑事程序中解决 | 第42-43页 |
(二)海关行政处罚与法院判决的衔接 | 第43-45页 |
(三)如何解决法院没有判决没收的走私货物 | 第45-47页 |
第五章 关于对刑事执法、司法程序向海关行政执法程序转化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 第47-53页 |
一、关于对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后超过行政处罚时效问题的处理 | 第48-49页 |
二、关于对久侦不破的走私案件作行政处理的问题 | 第49-50页 |
三、关于直接在刑事侦查阶段做刑事追缴的问题 | 第50-53页 |
第六章 结论 | 第53-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7页 |
致谢 | 第57-58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