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1-6页 |
| 英文摘要 | 第6-8页 |
| 引言 | 第8页 |
| 一、证明评价概述 | 第8-12页 |
| (一)、证明评价的概念 | 第8页 |
| (二)、证明评价的内容 | 第8-12页 |
| 1、对案件的管辖权、主体等程序问题进行评价 | 第9-10页 |
| 2、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否需要证明进行评价 | 第10页 |
| 3、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的证据能力进行评价 | 第10-11页 |
| 4、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价 | 第11-12页 |
| 5、对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真伪进行评价 | 第12页 |
| 二、两大法系的证明评价制度比较 | 第12-18页 |
| (一)、 关于大陆法系的证明评价制度 | 第13-15页 |
| (二)、 关于英美法系的证明评价制度 | 第15-18页 |
| 三、影响证明评价制度的因素 | 第18-29页 |
| (一)、 证明对象是影响证明评价的首要因素 | 第18-20页 |
| (二)、 证明责任是影响证明评价的又一因素 | 第20-21页 |
| (三)、 证明标准对证明评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 第21-22页 |
| (四)、 不同的证明评价模式对证明评价有着不同的影响 | 第22-25页 |
| 1、神示的证明评价模式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3页 |
| 2、法定的证明评价模式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3-24页 |
| 3、自由的证明评价模式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4-25页 |
| (五)、 证明制度的周边因素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5-29页 |
| 1、诉讼主体证明能力的大小对法官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5-27页 |
| 2、证据形式的不断更新对法官证明评价带来的影响 | 第27-28页 |
| 3、审判权分享机制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8页 |
| 4、民事诉讼目的对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8-29页 |
| 5、“人情”、“关系”对法官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9页 |
| 6、“地方保护主义”对法官证明评价的影响 | 第29页 |
| 四、我国证明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 第29-34页 |
| (一)、 存在的问题 | 第29-32页 |
| 1、证明标准过于单一且十分笼统 | 第29-30页 |
| 2、“金钱、关系、人情”是指示法官证明评价活动的一个光标 | 第30-31页 |
| 3、法官队伍数量庞大、素质偏低、效率不高 | 第31页 |
| 4、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 第31页 |
| 5、司法不独立导致法官不独立 | 第31-32页 |
| (二)、 几点建议 | 第32-34页 |
| 1、构建由多个证明标准构成的证明标准体系 | 第32页 |
| 2、实行三审终审或建立巡回审判制度,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 第32-33页 |
| 3、法官职业化、精英化 | 第33-34页 |
| 五、结语 | 第34-35页 |
| 注释 | 第35-38页 |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 后记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