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序言 | 第10-12页 |
一、契约精神在行政法上的解释及其法理基础 | 第12-18页 |
(一)契约精神在行政法上的解释 | 第12-15页 |
1.契约精神的内涵 | 第12页 |
2.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理解 | 第12-13页 |
3.契约精神向行政法领域的渗透 | 第13-15页 |
(二)行政契约理论的法理基础 | 第15-18页 |
1.政府源于社会契约 | 第15页 |
2.人治社会政府权力的膨胀对行政契约理论的限制 | 第15-16页 |
3.行政法治化推动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回归 | 第16-18页 |
二、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扩张 | 第18-22页 |
(一)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扩张的表现 | 第18-21页 |
1.社会契约理论在国家法律体制中的合理化 | 第18-19页 |
2.行政行为方式由管理向服务的缓和化 | 第19页 |
3.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日益广泛化 | 第19-20页 |
4.行政契约的逐渐规范化 | 第20页 |
5.人民与政府共同维护利益秩序环境的积极化 | 第20-21页 |
(二)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扩张的必然性 | 第21-22页 |
1.世界行政法治化进程推动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扩张 | 第21-22页 |
2.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要求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普及 | 第22页 |
三、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发展的限度 | 第22-30页 |
(一)行政法契约精神促进行政和谐 | 第23-24页 |
1.行政法契约精神鼓励人们参与政府行政行为 | 第23页 |
2.行政契约精神推动政府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型 | 第23页 |
3.行政契约精神促进行政共同体的构建 | 第23-24页 |
(二)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扩张的有限性 | 第24-26页 |
1.契约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扩张并不是无限的 | 第24页 |
2.契约精神是传统行政法扩张领域的补充 | 第24-26页 |
(三)传统行政法领域对于契约精神的排斥 | 第26-30页 |
1.传统行政法领域的疆界 | 第26-27页 |
2.传统行政法领域行政权的强权本质 | 第27-28页 |
3.传统行政法领域对契约精神的排斥 | 第28-30页 |
结语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4页 |
致谢 | 第34-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