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看守所职能定位
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一、看守所职能定位的原理 | 第12-18页 |
(一) 看守所的涵义 | 第13-14页 |
(二) 看守所的性质 | 第14-15页 |
(三) 看守所现有职能 | 第15-18页 |
1、羁押依法被刑拘、逮捕未决人员职能 | 第15-16页 |
2、协调被羁押人参与诉讼职能 | 第16页 |
3、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却现实存在的侦查职能 | 第16-18页 |
二、我国与德、日羁押场所比较 | 第18-22页 |
(一) 与德国羁押场所对比 | 第19页 |
(二) 与日本羁押场所对比 | 第19-20页 |
(三) 对比德日羁押场所的借鉴意义 | 第20-22页 |
三、我国看守所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 第22-26页 |
(一) 没有专门法律来规范看守所履行职能 | 第22-23页 |
(二) 看守所实际存在侦查职能 | 第23页 |
(三) 与侦查中心主义相适应的侦羁合一体制 | 第23-26页 |
1、侦查、羁押合二为一体制 | 第23-24页 |
2、侦查中心主义模式 | 第24-26页 |
四、看守所职能的重新定位 | 第26-35页 |
(一) 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 第26-29页 |
1、看守所中立化 | 第26-28页 |
2、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 | 第28-29页 |
(二) 调整规范看守所现有职能 | 第29-32页 |
1、规范羁押和刑罚执行职能 | 第29页 |
2、强化制约监督侦查行为职能 | 第29-30页 |
3、保障羁押人员诉讼权利职能 | 第30-32页 |
(三) 制定《看守所法》 | 第32-35页 |
1、《看守所条例》运行现状 | 第32-33页 |
2、制定《看守所法》的必要性 | 第33-35页 |
结束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