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7页 |
·前言 | 第10-11页 |
·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 | 第11-12页 |
·文献综述 | 第12-17页 |
·关于邓小平法制思想形成和发展的研究 | 第12-13页 |
·关于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科学内涵的研究 | 第13页 |
·关于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特征的研究 | 第13-14页 |
·关于邓小平法制思想历史方位的研究 | 第14-15页 |
·关于中国传统法制现代转型的研究 | 第15-17页 |
第二章 中国传统法制的历程和困境 | 第17-27页 |
·中国传统法制的历程 | 第17-20页 |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中国传统法制的雏形 | 第18页 |
·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中国传统法制的形成 | 第18-19页 |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中国传统法制的成熟 | 第19-20页 |
·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中国传统法制的继续发展 | 第20页 |
·中国传统法制的主要特点 | 第20-24页 |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 第21页 |
·以人为本明德慎刑 | 第21-22页 |
·法尚公平重刑轻民 | 第22-23页 |
·法自君出权尊于法 | 第23页 |
·权利等差义务本位 | 第23-24页 |
·中国传统法制面临的现代困境 | 第24-27页 |
·权尊于法:不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精神 | 第24-25页 |
·重刑轻民: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 | 第25页 |
·义务本位:与现代法治的权利本位观念不符 | 第25-27页 |
第三章 毛泽东对中国传统法制现代转型的初步探索 | 第27-35页 |
·毛泽东对传统法制现代转型的有益尝试 | 第27-32页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开创了人民制宪的先河 | 第27-28页 |
·《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梦想的实现 | 第28-29页 |
·“马锡五审判方式”: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确立 | 第29-30页 |
·“五四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 第30-32页 |
·毛泽东对传统法制现代转型的历史教训 | 第32-35页 |
·法律功能的单一化:把法律功能仅理解为巩固政治统治的工具 | 第32页 |
·法律权威的弱化:忽视法律权威,注重政策制导 | 第32-33页 |
·法律实施的极端化:在法律实施上重“人治”“群治”而轻视“法治” | 第33-35页 |
第四章 邓小平与中国传统法制的现代转型 | 第35-52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 | 第36-40页 |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解决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 第36-38页 |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破解了“党大”与“法大”的难题 | 第38-39页 |
·“还是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 | 第39-40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基本特征 | 第40-45页 |
·一切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性 | 第40-41页 |
·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代性 | 第41-42页 |
·借鉴、吸收外国先进法制经验:开放性 | 第42-43页 |
·“一国两制”和“一国两法”的提出:创新性 | 第43-45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推动了中国传统法制的现代转型 | 第45-49页 |
·依法治国,人民立法:破解“权尊于法”的难题 | 第45-46页 |
·经济建设,法制保障:解决“重刑轻民”的缺陷 | 第46-48页 |
·以人为本,保障人权:走出“义务本位”的误区 | 第48-49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在中国传统法制转型期的新发展 | 第49-52页 |
·“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党章 和宪法 | 第49-50页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 | 第50-52页 |
第五章 邓小平法制思想在传统法制现代转型进程中的历史方位 | 第52-61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 | 第52-54页 |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指导原则 | 第52-53页 |
·中国具体国情: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实际出发点 | 第53-54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制文化的现代化 | 第54-58页 |
·法尚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第54-55页 |
·重典治乱:“坚决打击经济犯罪” | 第55-57页 |
·德主刑辅:“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 | 第57-58页 |
·邓小平法制思想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大众化 | 第58-61页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大众化之首要步骤 | 第58-59页 |
·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大众化之根本途径 | 第59-61页 |
结语 | 第61-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7页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第67页 |
致谢 | 第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