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导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及其目标 | 第10-19页 |
第一节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 | 第10-16页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 | 第10-11页 |
二、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 | 第11-16页 |
第二节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 | 第16-19页 |
一、 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考察 | 第16-17页 |
二、 中外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主要差异 | 第17-19页 |
第二章 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 第19-27页 |
第一节 关于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的问题 | 第19-22页 |
一、 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轻实践技能的培养 | 第20-21页 |
二、 重法学知识的学习,忽视相关学科的学习 | 第21-22页 |
第二节 关于教师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22-23页 |
第三节 关于法学教育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23-24页 |
第四节 关于考核或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24-26页 |
第五节 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冲击 | 第26-27页 |
一、 司法考试导致学生的应试学习 | 第26-27页 |
二、 司法考试影响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实现 | 第27页 |
第三章 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 | 第27-35页 |
第一节 我国法学本科课程设置方面的改革 | 第28-30页 |
一、 增加法律实践方面的课程 | 第28页 |
二、 增加法学理论方面的课程 | 第28页 |
三、 增加新的法学课程 | 第28-29页 |
四、 增加其他人文与社会学科课程的开设 | 第29页 |
五、 增加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方面的课程 | 第29-30页 |
第二节 法学本科教学方式的改革 | 第30-32页 |
第三节 在考核或评估方面进行的改革 | 第32-33页 |
一、 口试考核 | 第32页 |
二、 阅读考核 | 第32-33页 |
三、 其他考核方式 | 第33页 |
第四节 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互动关系 | 第33-35页 |
一、 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必须是法学本科学历 | 第33-34页 |
二、 司法考试内容、题型上的完善 | 第34-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40页 |
后记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