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历史演进 | 第10-23页 |
(一)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理论资源 | 第10-15页 |
1. 霍布斯:自然状态与维护专制政权 | 第10-11页 |
2. 洛克:自由主义与有限政府 | 第11-12页 |
3. 卢梭: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 | 第12-13页 |
4. 康德:法权理论与国家学说 | 第13-14页 |
5. 黑格尔:理性现实主义法哲学 | 第14-15页 |
(二)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理论进程 | 第15-23页 |
1. 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批判 | 第16-18页 |
2. 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解剖与对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 | 第18-20页 |
3. 唯物史观的确立和对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颠覆阶段 | 第20-23页 |
二、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逻辑展开 | 第23-36页 |
(一)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本体论内涵 | 第23-27页 |
1. 论述了法或权利的起源 | 第23-24页 |
2. 提出了法的现实基础是“生产方式”、“交往形式”或市民社会 | 第24-25页 |
3. 揭示了法或权利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 | 第25-27页 |
(二)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价值论成果 | 第27-31页 |
1. 马克思关于法与自由的论述 | 第28页 |
2. 马克思关于法与平等的论述 | 第28-29页 |
3. 马克思关于法与正义的论述 | 第29-30页 |
4. 马克思关于法与秩序的论述 | 第30-31页 |
(三)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方法论视阈 | 第31-36页 |
1. 马克思法哲学研究方法 | 第31-33页 |
2. 马克思法哲学叙述方法 | 第33-36页 |
三、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当代意义 | 第36-45页 |
(一) 当代法哲学的走向及其问题彰显了马克思法哲学的理论意义 | 第36-38页 |
(二) 当代人的异化生存境况突显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价值 | 第38-40页 |
(三)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指导 | 第40-45页 |
1. 马克思的社会存在理论,要求我们从我国现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关系中考察法权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第40-41页 |
2. 马克思法哲学的方法论,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辩证的态度对待现代法权体系 | 第41-42页 |
3.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价值论成果,要求“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 第42-45页 |
结束语 | 第45-46页 |
注释 | 第46-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
附:本人在读期间发表科研论文情况一览表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