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一、如实告知义务概述 | 第10-15页 |
(一) 如实告知义务为保险合同法所特有和固有 | 第10-11页 |
(二) “告知”与“通知”及“说明”的区别 | 第11-12页 |
1. “告知”与“通知”之区别 | 第11页 |
2. “告知”与“说明”之区别 | 第11-12页 |
(三) 如实告知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 第12-13页 |
(四) 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合同的关系 | 第13-15页 |
1. 如实告知义务之履行并非保险合同之要约 | 第14页 |
2. 如实告知之内容并不当然构成保险合同之内容 | 第14页 |
3. 如实告知义务之履行并非保险合同之成立条件 | 第14-15页 |
二、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 | 第15-18页 |
(一) 投保人 | 第15页 |
(二) 被保险人 | 第15-16页 |
(三) 投保人的代理人 | 第16-18页 |
1. 在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情形下 | 第17页 |
2. 在约定代理情形下 | 第17-18页 |
(四) 再保险分出人 | 第18页 |
三、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 | 第18-30页 |
(一) 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期 | 第18-20页 |
1.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复效时 | 第18-19页 |
2. 保险合同续约时 | 第19-20页 |
3.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时 | 第20页 |
(二) 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范围 | 第20-26页 |
1. “重要事实”范畴的确立 | 第20-21页 |
2. 重要事实判定标准之一:“客观合理的保险人”标准 | 第21-23页 |
3. 重要事实判定标准之二:“决定性影响”标准 | 第23-26页 |
(三) 如实告知义务的免除 | 第26-30页 |
1. 问题的提出:如实告知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 第26-27页 |
2. 如实告知义务的免除事由 | 第27-30页 |
四、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 | 第30-39页 |
(一)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要件 | 第30-34页 |
1. 主观要件:投保人有过错 | 第30-32页 |
2. 客观要件:投保人有不实告知之行为 | 第32-34页 |
(二)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 第34-39页 |
1. 无效主义与解约主义 | 第34-35页 |
2. 解除权的发生期间 | 第35-36页 |
3.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 第36-37页 |
4. 关于保险费的返还问题 | 第37-39页 |
五、对我国《保险法》第17 条的修改建议 | 第39-43页 |
(一) 应将保险人之说明义务与投保人之如实告知义务分设 | 第39-40页 |
(二) 应完善关于如实告知义务主体的规定 | 第40页 |
(三) 规定如实告知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 | 第40页 |
(四) 将义务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之主观要件限于故意和重大过失 | 第40-41页 |
(五) 应确立如实告知义务之违反与保险事故之发生间的因果关系 | 第41页 |
(六) 增设关于保险人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之规定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中文详细摘要 | 第47-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