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一、选取刑法公正之实现作为研究角度的理由 | 第8-14页 |
(一) 选择的可能性 | 第8-12页 |
(二) 选择的必要性 | 第12-14页 |
二、现行犯罪构成体系与刑法公正之实现的差距 | 第14-23页 |
(一) 平面耦合式下的犯罪客体处境尴尬 | 第14-18页 |
(二) 现行犯罪构成体系缺乏消极构成要件而功能单一 | 第18-20页 |
(三) 现行犯罪构成体系难以克服刑法实证化的风险 | 第20-23页 |
三、以实现刑法公正为目标来完善我国犯罪构成体系 | 第23-45页 |
(一) 重新审视价值评价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 | 第23-32页 |
(二) 应将排除犯罪化事由纳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 | 第32-39页 |
(三)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应建立刑法实证化的应对机制 | 第39-45页 |
四、刑法公正视野下的理想犯罪构成体系 | 第45-47页 |
总结与展望 | 第47-48页 |
注释 | 第48-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6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6-57页 |
致 谢 | 第57-58页 |
详细摘要 | 第58-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