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1 绪论 | 第10-18页 |
1.1 研究背景 | 第10-11页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11-12页 |
1.2.1 研究的目的 | 第11页 |
1.2.2 研究的意义 | 第11-12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2-14页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2-13页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1.3.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第14页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第14-17页 |
1.4.1 研究思路 | 第14页 |
1.4.2 研究内容 | 第14-15页 |
1.4.3 研究方法 | 第15-16页 |
1.4.4 技术路线图 | 第16-17页 |
1.5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与特色 | 第17-18页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18-22页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8-20页 |
2.1.1 地理标志产品 | 第18-19页 |
2.1.2 地方政府 | 第19页 |
2.1.3 政府行为 | 第19页 |
2.1.4 漳港海蚌 | 第19-20页 |
2.2 理论基础 | 第20-22页 |
2.2.1 外部性理论 | 第20页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第20-21页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21-22页 |
3 长乐区漳港海蚌保护与开发中的政府行为现状 | 第22-25页 |
3.1 成立漳港海蚌保护区、出台管理办法 | 第22-23页 |
3.2 建设漳港海蚌公园 | 第23页 |
3.3 加大研发力度,攻克育苗、增殖难题 | 第23-24页 |
3.4 申报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 | 第24-25页 |
4 长乐区漳港海蚌保护与开发中政府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5-28页 |
4.1 环境保护不力导致水质污染问题 | 第25页 |
4.2 渔政执法软弱无力导致滥捕滥捞问题 | 第25-26页 |
4.3 经费投入不足导致科研停滞问题 | 第26页 |
4.4 政府自身的认识偏差导致保护力度不够问题 | 第26-27页 |
4.5 缺乏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牵头作用 | 第27-28页 |
5 长乐区漳港海蚌保护与开发中政府行为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 第28-31页 |
5.1 政府内部行政职权的争议导致行政推诿 | 第28页 |
5.2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导致政府行为的越位 | 第28-29页 |
5.3 “功利政绩观”导致政府的决策困境 | 第29页 |
5.4 品牌意识淡薄导致漳港海蚌保护与发展举步维艰 | 第29-31页 |
6 国内其他地区经验借鉴及启示 | 第31-36页 |
6.1 广西横县茉莉花保护开发的案例分析 | 第31-32页 |
6.1.1 广西横县茉莉花茶保护开发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 第31-32页 |
6.2 五常大米保护开发的案例分析 | 第32-34页 |
6.2.1 五常大米保护开发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 第32-34页 |
6.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中政府行为的经验启示 | 第34-36页 |
7 长乐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中的政府行为的优化路径 | 第36-46页 |
7.1 夯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的制度基础,完善制度体系 | 第36-40页 |
7.1.1 重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 | 第36-37页 |
7.1.2 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系统 | 第37页 |
7.1.3 完善地方政府的扶持激励制度 | 第37-38页 |
7.1.4 赋予相关职能部门更大使命和职责 | 第38-39页 |
7.1.5 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 第39-40页 |
7.2 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的治理主体多元化,增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 第40-41页 |
7.2.1 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的治理主体多元 | 第40页 |
7.2.2 增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 第40-41页 |
7.3 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研发经费,促进生产现代化 | 第41-42页 |
7.3.1 漳港海蚌人工育苗与养殖现状 | 第41-42页 |
7.3.2 推进漳港海蚌人工育苗与养殖现代化 | 第42页 |
7.4 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品牌 | 第42-46页 |
7.4.1 夯实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基础 | 第43-44页 |
7.4.2 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竞争力 | 第44-45页 |
7.4.3 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工作 | 第45-46页 |
8 结论与展望 | 第46-47页 |
8.1 研究结论 | 第46页 |
8.2 研究展望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
致谢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