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物权论文

我国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立法完善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引言第11-13页
第一章 民法上的土地与建筑物第13-21页
 一、 民法上的土地第13-16页
  (一) 土地的涵义和不同土地观第13-15页
  (二) 土地的基本属性第15页
  (三) 土地上的民事权利第15-16页
 二、 民法上的建筑物第16-21页
  (一) 建筑物的概念和范围第16-18页
  (二) 建筑物的法律地位第18-21页
第二章 外国及有关地区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立法模式第21-33页
 一、 罗马的立法模式第22-25页
  (一) 土地所有权吸附建筑物所有权第22-23页
  (二) 地上权的产生第23-25页
  (三) 地上权与建筑物所有权的关系第25页
 二、 德国的立法模式第25-27页
  (一) 《德国民法典》对罗马法地上权制度的沿袭第25-26页
  (二) 《地上权条例》和《住宅所有权和长期居住权法》第26-27页
  (三) 对德国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评析第27页
 三、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模式第27-33页
  (一) 建筑物所有权的独立与土地吸附原则第28页
  (二) 土地承租权的物权化第28-29页
  (三) 地上权的拓展第29-30页
  (四) 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评析第30-33页
第三章 我国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民法规制第33-43页
 一、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第33-35页
  (一) 土地所有制的选择第33-34页
  (二)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第34页
  (三)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第34-35页
 二、 我国当前土地与建筑物关系分析第35-41页
  (一) 土地所有权与建筑物的关系第35-36页
  (二) 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的关系第36-41页
 三、 我国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立法缺陷第41-43页
  (一) 立法模式单一第41页
  (二) 我国他物权体系的缺失第41-43页
第四章 我国土地与建筑物关系的立法完善第43-51页
 一、 立法思维向“实际效用”转变第43-44页
  (一) 国外和相关地区的立法模式综合化第43-44页
  (二) 以“实际效用”为立法的出发点第44页
 二、 完善我国不动产他物权制度第44-47页
  (一) 土地与建筑物共有的他物权第44-46页
  (二) 我国土地所特有的他物权第46-47页
 三、 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修改构想第47-51页
  (一) 对《物权法》中相关条文的修改第47-49页
  (二) 对《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的修改第49-51页
结论第51-53页
参考文献第53-55页
后记第55-56页

论文共5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研究
下一篇:老龄化社会下的老年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