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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与奥斯丁“法律概念”比较研究

摘要第4-7页
Abstract第7-8页
引言第10-14页
    (一) 问题缘起和中心主题第10-11页
    (二) 文献综述第11-12页
    (三) 研究方法及目的第12-14页
一、奥斯丁和边沁在法律概念认识上的“同”与“异”第14-27页
    (一) 奥斯丁对边沁法律概念的承接第14-21页
        1. 反自然倾向和“法律实在说”第14-16页
        2. “法律命令说”的“师徒默契”第16-18页
        3. 作为法律背后依据的“功利主义”第18-19页
        4. “科学的法律”之信徒第19-20页
        5. 相同的经验主义立场第20-21页
    (二) 边沁与奥斯丁对法律概念认识的差异第21-27页
        1. “温和”的法律概念与“严格”的法律概念之辩第21-24页
        2. “规则功利主义”与“行为功利主义”之别第24-25页
        3. 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第25-27页
二、边沁与奥斯丁法律概念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第27-31页
    (一) “法律科学化”与“法学科学化”第27-28页
        1. 边沁:“法律科学化”或者“使法律更为科学”第27-28页
        2. 奥斯丁:“法学科学化”或“使得法学成为一门科学”第28页
    (二) “激进的法律改革家”与“法律科学的建构者”第28-31页
三、对边沁与奥斯丁法律概念论的进一步评价第31-35页
    (一) 评价“两者的法律概念论在哪一方面更为合理”第31-32页
    (二) 讨论“如何客观地评价早期的法律实证主义者边沁与奥斯丁?”第32-35页
参考文献第35-36页
致谢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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