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2-19页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第12-13页 |
1.1.1 研究背景 | 第12页 |
1.1.2 研究问题 | 第12-13页 |
1.2 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3页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1.3 研究理论依据 | 第14-16页 |
1.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14-15页 |
1.3.2 公共利益理论 | 第15页 |
1.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15-16页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16-17页 |
1.4.1 研究思路 | 第16页 |
1.4.2 研究方法 | 第16-17页 |
1.5 研究意义及创新 | 第17-19页 |
第二章 研究“齐鲁银行票据案”的价值及典型性 | 第19-26页 |
2.1 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现状及发展趋势 | 第19-23页 |
2.1.1 我国政府对银行的监管历程 | 第19-20页 |
2.1.2 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的现状 | 第20-22页 |
2.1.3 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的发展趋势 | 第22-23页 |
2.2 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困惑 | 第23-24页 |
2.2.1 创新业务监管清晰化与专业化的困惑 | 第23页 |
2.2.2 存款监管重点突出化与一概而论的困惑 | 第23-24页 |
2.2.3 资金用途监管市场化与行政化的困惑 | 第24页 |
2.3 “齐鲁银行票据案”的典型性及研究价值 | 第24-26页 |
2.3.1 “齐鲁银行票据案”促进了对创新业务清晰化的认识 | 第24页 |
2.3.2 “齐鲁银行票据案”促进了对高息存款重点突出化的认识 | 第24页 |
2.3.3 “齐鲁银行票据案”促进了对资金监管市场化的认识 | 第24-26页 |
第三章 山东银监局对“齐鲁银行票据案”监管的案例描述 | 第26-32页 |
3.1 山东银监局监管下的“齐鲁银行票据案”的背景 | 第26-27页 |
3.1.1 山东银监局对银行的日常监管环境 | 第26页 |
3.1.2 山东银监局对“齐鲁银行票据案”的监管背景 | 第26-27页 |
3.2 齐鲁银行票据案案例回顾 | 第27-29页 |
3.2.1 齐鲁银行利用创新业务监管不清晰化开展虚假业务 | 第27页 |
3.2.2 齐鲁银行利用高息存款监管非重点突出化虚增存款 | 第27-28页 |
3.2.3 齐鲁银行利用资金用途监管非市场化骗取信贷资金 | 第28-29页 |
3.3 “齐鲁银行票据案”的典型性 | 第29-32页 |
3.3.1 创新监管的模糊化给齐鲁银行的产品创新提供了可乘之机 | 第29-30页 |
3.3.2 存款监管的非重点突出化使齐鲁银行高息揽存未触动红线 | 第30页 |
3.3.3 资金监管的行政化使齐鲁银行变相执行了资金用途的监管规定 | 第30-32页 |
第四章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创新业务监管清晰化分析 | 第32-37页 |
4.1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创新业务监管的不清晰化引发了“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32-33页 |
4.1.1 齐鲁银行不间断的进行业务创新,山东银监局被动跟随监管 | 第32页 |
4.1.2 我国政府仅对“齐鲁银行票据案”中创新产品进行了行为监管 | 第32-33页 |
4.2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业务创新监管的不清晰如何引发“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33-35页 |
4.2.1 产品创新的监管一概而论 | 第33页 |
4.2.2 监管内容并未契合创新的实质 | 第33-34页 |
4.2.3 监管体制不完善 | 第34页 |
4.2.4 监管的探索创新主动性差 | 第34-35页 |
4.3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业务创新监管的主要做法 | 第35页 |
4.3.1 明确政府监管机构的权责清晰化 | 第35页 |
4.3.2 明确业务创新监管的内容清晰化 | 第35页 |
4.4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产品创新监管清晰化实现途径分析 | 第35-37页 |
4.4.1 成立创新监管专门机构,以便监管机构清晰化 | 第35-36页 |
4.4.2 专门机构主导市场创新,以便监管内容清晰化 | 第36-37页 |
第五章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政府监管重点突出化分析 | 第37-43页 |
5.1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监管非重点突出化引发了“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37-38页 |
5.1.1 “齐鲁银行票据案”中事后处罚较多,事前防范较弱 | 第37页 |
5.1.2 监管指标的片面性误导齐鲁银行的发展方向 | 第37-38页 |
5.2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监管非重点突出化如何引发“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38-40页 |
5.2.1 高息揽存的监管专业能力较弱 | 第38页 |
5.2.2 日均监管重视程度不够 | 第38-39页 |
5.2.3 监管渠道、工具等资源无法共享 | 第39页 |
5.2.4 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需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 | 第39-40页 |
5.3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监管重点突出化的主要做法 | 第40-41页 |
5.3.1 突出对高息存款的专项监管 | 第40页 |
5.3.2 突出对存款日均的专项监管 | 第40-41页 |
5.4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监管重点突出化实现途径分析 | 第41-43页 |
5.4.1 对齐鲁银行高息存款实施重点突出化的专项监管 | 第41页 |
5.4.2 对齐鲁银行日均存款实施重点突出化的专项监管 | 第41-43页 |
第六章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资金用途政府监管市场化分析 | 第43-48页 |
6.1 我国政府对银行资金用途监管非市场化引发了“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43页 |
6.1.1 齐鲁银行被迫协助企业完成资金转移 | 第43页 |
6.1.2 资金挪用给储蓄存款带来安全隐患 | 第43页 |
6.2 我国政府对银行资金用途监管非市场化如何引发“齐鲁银行票据案” | 第43-45页 |
6.2.1 我国监管机构主要约束齐鲁银行 | 第43-44页 |
6.2.2 “齐鲁银行票据案”中对资金用途监管过于理论化 | 第44页 |
6.2.3 对齐鲁银行的管理较对企业的管理更规范 | 第44页 |
6.2.4 监管制度与我国国情存在偏差 | 第44-45页 |
6.3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资金用途政府监管市场化的主要做法 | 第45-46页 |
6.3.1 政府联合监管银行、企业的资金,遵从市场规律 | 第45页 |
6.3.2 政府制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加强银企自律 | 第45-46页 |
6.4 我国政府对齐鲁银行资金用途政府监管市场化实现途经分析 | 第46-48页 |
6.4.1 遵从市场化规律,共同促进银企市场健康发展 | 第46页 |
6.4.2 制定符合市场化的监管办法,促进参与者自律 | 第46-48页 |
第七章 本文在“齐鲁银行票据案”中得到的启示 | 第48-50页 |
7.1 在统筹的基础上细化创新市场,做到清晰化的监管 | 第48页 |
7.1.1 只有明确创新机构权责才能做到清晰化的监管机构 | 第48页 |
7.1.2 只有明确创新监管实质才能做到清晰化的监管内容 | 第48页 |
7.2 在日均存款监管的基础上,对高息存款重点突出化监管 | 第48-49页 |
7.2.1 只有加强事前防范才能提升高息存款监管重点突出化 | 第48-49页 |
7.2.2 只有提升银行自律,日均存款才能被重点突出的监管 | 第49页 |
7.3 只有银企联合监管,才能推动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 第49-50页 |
7.3.1 只有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才能从源头避免资金的非市场化 | 第49页 |
7.3.2 只有加强政府自身监管工具的建设,才能保证资金的市场化 | 第49-50页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