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 第8-15页 |
(一) 扩展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 | 第8-10页 |
(二)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 第10-15页 |
1、权利保全效力 | 第11页 |
2、顺位保全效力 | 第11-12页 |
3、预告与登记法律效力的限制 | 第12-14页 |
4、充实预告登记的启动机制 | 第14-15页 |
二、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 | 第15-21页 |
(一) 异议登记提起的主体 | 第15-16页 |
(二) 异议登记发生的原因 | 第16-17页 |
(三) 异议登记的启动方式 | 第17-18页 |
(四) 异议登记的效力 | 第18-21页 |
(五) 异议登记的消灭 | 第21页 |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 | 第21-33页 |
(一)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应确定为民事责任 | 第21-30页 |
1、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应为民事责任 | 第22-25页 |
(1) 国内学者对于不动产登记行为存在的争议 | 第23-24页 |
(2) 不动产登记行为是一种为私法领域服务的特殊行政行为 | 第24-25页 |
(3) 不动产登记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为民事赔偿责任 | 第25页 |
2、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相比更利于保护受害人 | 第25-30页 |
(1) 归责原则之比较 | 第26页 |
(2) 赔偿标准之比较 | 第26-27页 |
(3) 赔偿程序之比较 | 第27-28页 |
(4) 消灭时效之比较 | 第28-29页 |
(5) 赔偿费用的执行问题 | 第29-30页 |
(二)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30-32页 |
1、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存在的争议 | 第30-32页 |
2、对存在争议的评析 | 第32页 |
(三)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应予赔偿的情形 | 第32-33页 |
四、不动产信息的登记与记载方式 | 第33-37页 |
(一) 不动产登记的分类 | 第33-35页 |
(二) 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内容与记载方式 | 第35-37页 |
1、特定形式的记载 | 第35-37页 |
2、非特定形式的记载 | 第37页 |
五、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 第37-44页 |
(一)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主体 | 第37-41页 |
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定性 | 第38-40页 |
2、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和使用与登记者信息保护的相关性 | 第40-41页 |
(二)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人与登记机关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 第41-44页 |
1、查询人的权利、义务 | 第41-42页 |
2、登记机关的义务与责任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