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引言 | 第9页 |
第一章 未成年受害者适用“过失相抵”制度之概述 | 第9-16页 |
第一节 “过失相抵”制度之概述 | 第9-14页 |
一、“过失相抵”的概念 | 第9-11页 |
二、“过失相抵”的特征 | 第11-12页 |
三、“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 | 第12-14页 |
(一) 受害者必须有过错 | 第12-13页 |
(二) 受害者行为必须不当 | 第13页 |
(三) 受害者的过失行为与损害发生或扩大之间有因果联系 | 第13页 |
(四) 受害者必须具有“过失相抵能力” | 第13-14页 |
第二节 未成年受害者适用“过失相抵”的特殊性 | 第14-16页 |
一、未成年受害者与成年受害者的区别 | 第14-15页 |
二、未成年受害者与未成年加害者的区别 | 第15-16页 |
第二章 从比较法上考察“未成年受害者是否可以一律适用过失相抵制度” | 第16-25页 |
第一节 采取肯定立场的国家 | 第16-20页 |
一、奥地利 | 第16-17页 |
二、比利时 | 第17页 |
三、英国 | 第17-18页 |
四、德国 | 第18-19页 |
五、荷兰 | 第19页 |
六、美国 | 第19-20页 |
第二节 采取否定立场的国家 | 第20-22页 |
一、意大利 | 第20页 |
二、西班牙 | 第20-21页 |
三、波兰 | 第21-22页 |
第三节 立场模糊的国家 | 第22-25页 |
一、葡萄牙 | 第22页 |
二、法国 | 第22-23页 |
三、日本 | 第23-25页 |
第三章 未成年受害者“过失”的判断 | 第25-31页 |
第一节 受害者“过失”的性质 | 第25-27页 |
一、五种主要学说 | 第25-26页 |
二、对以上学说的述评 | 第26-27页 |
第二节 受害者“过失”的判断标准 | 第27-31页 |
一、“过失”的判断标准 | 第27-28页 |
二、判断受害者和加害者过失的标准是否相同之争 | 第28-29页 |
三.判定未成年受害者“过失”的标准 | 第29-31页 |
第四章 关于“法定代理人违反监管义务是否可以归咎于未成年受害者”的问题考察 | 第31-39页 |
第一节 从比较法上考察法定代理人违反监管义务是否可以归咎于未成年受害者 | 第31-36页 |
一、采用“分割对待(no identification)”规则的国家 | 第31-33页 |
(一) 奥地利 | 第31页 |
(二) 比利时 | 第31-32页 |
(三) 英国 | 第32页 |
(四) 意大利 | 第32-33页 |
(五) 荷兰 | 第33页 |
(六) 瑞士 | 第33页 |
二、采用“视为同一”规则的国家 | 第33-35页 |
(一) 西班牙 | 第33-34页 |
(二) 波兰 | 第34页 |
(三) 瑞典 | 第34-35页 |
(四) 日本 | 第35页 |
三、有条件采用“视为同一”规则的国家 | 第35-36页 |
第二节 法定代理人存在监管义务违反的情况,是否可以归咎于未成年受害者理论之争 | 第36-39页 |
第五章 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启示 | 第39-48页 |
第一节 我国“过失相抵制度”的法律沿革 | 第39-40页 |
第二节 我国关于“未成年受害者”适用“过失相抵”的立法及司现状法 | 第40-42页 |
第三节 对相关制度的建议 | 第42-48页 |
一、未成年受害者案件中应适用“过失相抵”制度 | 第42页 |
二、具备“过失相抵能力”是未成年受害者适用该制度的条件 | 第42-45页 |
三、应采用“分割对待(no identification)”规则 | 第45-47页 |
四、应参考双方的经济实力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