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导论 | 第9-21页 |
一、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9-11页 |
(一) 选题的背景 | 第9-10页 |
(二) 研究的意义 | 第10-11页 |
二、 研究综述 | 第11-16页 |
(一)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综述 | 第11-14页 |
(二)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相关研究综述 | 第14-16页 |
三、 研究方法及技术线路 | 第16-19页 |
(一) 研究方法 | 第16-18页 |
(二) 研究技术线路 | 第18-19页 |
四、 研究的内容及创新点 | 第19-21页 |
(一) 研究内容 | 第19页 |
(二) 研究的创新点 | 第19-21页 |
第一章 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分析 | 第21-38页 |
第一节 云南省各级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及人大监督的现状 | 第21-32页 |
一、 云南省各级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的概况 | 第21-29页 |
二、 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现状 | 第29-32页 |
第二节 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32-35页 |
一、 监督缺乏有效整合 | 第32-33页 |
二、 监督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 | 第33-35页 |
第三节 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35-38页 |
一、 监督责任机制缺失 | 第35页 |
二、 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 | 第35-36页 |
三、 监督法律制度缺乏操作性 | 第36-38页 |
第二章 整体性治理理论运用于本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 第38-55页 |
第一节 整体性治理理论概述 | 第38-44页 |
一、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内涵 | 第38-40页 |
二、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治理范式 | 第40-42页 |
三、 整体性治理理论在公共服务中的实践 | 第42-44页 |
第二节 地方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依据、效力及监督的动因 | 第44-50页 |
一、 地方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法律依据 | 第45-47页 |
二、 地方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效力分析 | 第47-48页 |
三、 地方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动因 | 第48-50页 |
第三节 整体性治理适合云南省各级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机制的研究 | 第50-55页 |
一、 适合性的标准判断 | 第50-52页 |
二、 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碎片化特征 | 第52-55页 |
第三章 美、法、日三国整体性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 第55-61页 |
第一节 美、法、日三国整体性治理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经验 | 第55-58页 |
一、 严格的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 | 第55-56页 |
二、 多主体全过程、多方位的监督 | 第56-57页 |
三、 议会的地位突出 | 第57-58页 |
第二节 美、法、日三国整体性治理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启示 | 第58-61页 |
一、 将政府项目投资纳入立法监督 | 第59页 |
二、 对政府项目投资实施立项、建设、验收全过程监督 | 第59页 |
三、 整合监督主体,实施有效多元主体监督 | 第59-61页 |
第四章 整体性治理下完善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机制及对策 | 第61-71页 |
第一节 完善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 | 第61-65页 |
一、 监督合作机制 | 第62-63页 |
二、 监督主体责任和信任机制 | 第63-64页 |
三、 监督功能整合 | 第64-65页 |
第二节 完善云南省各级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对策 | 第65-71页 |
一、 建立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监督领导体制 | 第65-66页 |
二、 遵循监督基本原则,加大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 | 第66-68页 |
三、 理顺党委与人大关系,创造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宽松环境 | 第68-69页 |
四、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人大对政府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监督的法律法规 | 第69页 |
五、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 第69-71页 |
结论与启示 | 第71-72页 |
参考文献 | 第72-77页 |
致谢 | 第7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