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自认制度概述 | 第11-21页 |
一、自认的基本含义 | 第11-15页 |
(一) 自认的定义 | 第11-14页 |
(二) 自认的性质 | 第14-15页 |
二、自认的构成要件 | 第15-17页 |
(一) 时空要件——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 第15-16页 |
(二) 对象要件——自认必须针对案件的主要事实 | 第16页 |
(三) 一致性要件——双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不存在冲突 | 第16页 |
(四) 利益评价要件——自认的内容应当"不利于己" | 第16-17页 |
三、两种特殊的自认类型 | 第17-21页 |
(一) 拟制自认 | 第17-20页 |
(二) 限制自认 | 第20-21页 |
第二章 自认的制度价值 | 第21-25页 |
一、便于民商事纷争的解决 | 第21页 |
二、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实现诚实信用原则 | 第21页 |
三、有助于裁判之公正 | 第21-22页 |
四、实现诉讼经济效率 | 第22页 |
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 | 第22-23页 |
六、贯彻与实现辩论原则 | 第23-25页 |
第三章 自认的效力分析 | 第25-33页 |
一、自认的效力 | 第25-27页 |
(一) 对法院的拘束力 | 第25-26页 |
(二) 对作出自认一方当事人的拘束力 | 第26-27页 |
(三) 对自认相对方当事人的约束力 | 第27页 |
二、自认效力的限制 | 第27-33页 |
(一) 在诉讼中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不能成为自认的对象 | 第27-28页 |
(二) 自认在人身诉讼案件中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 | 第28页 |
(三) 应当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不能成为自认的对象 | 第28-29页 |
(四) 共同诉讼人的自认不能产生自认的效力 | 第29页 |
(五) 已经被证明为不真实的事实不能成为自认的对象 | 第29页 |
(六) 在和解、调解中所为的妥协让步行为不属于自认行为 | 第29-30页 |
(七) 自认的撤回或者撤销 | 第30-33页 |
第四章 我国自认制度的立法沿革与现状 | 第33-42页 |
一、我国自认制度的立法沿革 | 第33-36页 |
(一) 1992年《若干意见》对我国自认制度的影响 | 第33页 |
(二) 1998年《若干规定》对我国自认制度的影响 | 第33-34页 |
(三) 2002年《证据规定》对我国自认制度的影响 | 第34-36页 |
二、我国自认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36-39页 |
(一) 对自认效力的规定前后矛盾 | 第36-37页 |
(二) 关于拟制自认规定不一致 | 第37-38页 |
(三) 自认对象不明确 | 第38-39页 |
三、我国自认制度的运行现状 | 第39-42页 |
(一) 自认制度赖以运行的制度环境不够完善 | 第39-40页 |
(二) 自认制度赖以运行的司法环境不够完善 | 第40-42页 |
第五章 我国自认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42-48页 |
一、从宏观方面完善我国的自认制度 | 第42-44页 |
(一) 确立符合自认制度运行的制度环境 | 第42-43页 |
(二) 明确自认的价值目标 | 第43-44页 |
(三) 加强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保障 | 第44页 |
二、完善我国自认制度的具体设计 | 第44-48页 |
(一) 完善对自认效力的规定 | 第44-45页 |
(二) 确立对限制自认的规定 | 第45-46页 |
(三) 确保具体规定协调一致 | 第46-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