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页 |
第一章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一般理论 | 第8-21页 |
一、民商事域外送达有关理论问题辨析 | 第9-13页 |
(一) 送达的概念问题 | 第9页 |
(二) 司法文书范围 | 第9-11页 |
(三) 司法外文书范围 | 第11页 |
(四)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概念的界定 | 第11-12页 |
(五)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法律效果 | 第12-13页 |
二、民商事域外送达的基本功能和定性 | 第13-18页 |
(一)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基本功能 | 第14-15页 |
(二)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定性 | 第15-18页 |
三 民商事域外送达的主要途径 | 第18-21页 |
(一) 直接送达 | 第18-19页 |
(二) 间接送达 | 第19-21页 |
第二章 《海牙民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公约》分析 | 第21-30页 |
一、《海牙送达公约》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 第21-23页 |
(一) 《海牙送达公约》的宗旨 | 第22页 |
(二) 《海牙送达公约》的适用范围 | 第22-23页 |
二、《海牙送达公约》确定的送达方式 | 第23-27页 |
(一) 中央机关程序 | 第23-25页 |
(二) 《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 | 第25-27页 |
三、《海牙送达公约》述评及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 | 第27-30页 |
(一) 《海牙送达公约》述评 | 第27-29页 |
(二) 《海牙送达公约》中我国可以借鉴的几个方面 | 第29-30页 |
第三章 各国或地区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30-44页 |
一、美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 | 第30-35页 |
(一) 美国境内的送达程序 | 第30-31页 |
(二) 对外国被告进行送达的规则 | 第31页 |
(三) 美国民商事域外送达规则 | 第31-34页 |
(四) 美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 | 第34-35页 |
二、芬兰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 | 第35-38页 |
(一) 芬兰国内送达程序 | 第35-37页 |
(二) 芬兰民商事域外送达程序 | 第37页 |
(三) 芬兰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 | 第37-38页 |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涉外送达制度 | 第38-40页 |
(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内送达 | 第38页 |
(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涉外送达 | 第38-39页 |
(三) 香港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我们可以借鉴的方面 | 第39-40页 |
四、欧盟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 | 第40-44页 |
(一) 欧盟建立新的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原因 | 第40-41页 |
(二) 《欧盟送达公约》和1348 号规则的创新之处 | 第41-44页 |
(三) 欧盟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 | 第44页 |
第四章 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 第44-68页 |
一、我国域外送达制度 | 第44-57页 |
(一) 我国向国外当事人送达的有关制度 | 第45-51页 |
(二) 外国向我国当事人送达的有关制度 | 第51-54页 |
(三) 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评析 | 第54-57页 |
二、我国域外送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57-60页 |
(一) 我国的民商事域外送达周期长、效率低 | 第57-58页 |
(二) 域外送达某些程序无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比较混乱 | 第58-59页 |
(三) 启动民商事域外送达的国内程序太多,不利于减少域外送达的周期 | 第59-60页 |
(四) 邮寄送达的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 | 第60页 |
三、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 第60-68页 |
(一) 构建和完善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需要讨论的几个问题 | 第60-63页 |
(二) 构建和完善我国民商事域外送达制度的建议 | 第63-68页 |
结论 | 第68-69页 |
参考文献 | 第69-72页 |
附录 | 第72-75页 |
致谢 | 第7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