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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的后现代之维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7页
引言第7-13页
第一章 “法律”与“文学”之关联模式:从现代到后现代第13-29页
 第一节 “法律”与“文学”诸关联模式第13-26页
  一、边缘交叉模式第15-18页
  二、文本/理论模式第18-20页
  三、经典四分模式第20-23页
  四、同一模式第23-26页
 第二节 “法律”与“文学”诸关联模式之关联第26-29页
第二章 “法律与文学”之精神底蕴:后现代主义哲学第29-55页
 第一节 “法律与文学”归属之激辩第29-32页
 第二节 理解后现代(法学)与“法律与文学”第32-40页
  一、对后现代(法学)之“非定义化”理解第33-36页
  二、对后现代(法学)之“非时代化”理解第36-38页
  三、对“法律与文学”之“整体化”理解第38-40页
 第三节 “法律与文学”之后现代立论基础第40-55页
  一、“法律与文学”立论基础之后现代性及其理解模式第40-44页
  二、“法律与文学”之间接性后现代哲学基础第44-50页
  三、“法律与文学”之直接性后现代哲学基础第50-55页
第三章 “法律与文学”之论域风格:后现代特质之表现第55-65页
 第一节 “法律与文学”之两大论域第55-56页
 第二节 “文学中的法律”之研究范式及其后现代特质第56-60页
 第三节 “作为文学的法律”之研究范式及其后现代特质第60-65页
第四章 “法律与文学”之现实关照:后现代法学在中国第65-83页
 第一节 回应与推进: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之展开第65-70页
  一、法学领域之回应第66-68页
  二、文学领域之推进第68-70页
 第二节 困惑与限度: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之瓶颈第70-73页
 第三节 价值与启示: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之意义第73-83页
  一、作为“教育手段”的“法律与文学”第74-76页
  二、作为“研究视角”的“法律与文学”第76-78页
  三、作为“普法工具”的“法律与文学”第78-80页
  四、作为“智识增量”的“法律与文学”第80-83页
结语第83-84页
参考文献第84-89页
后记第89-91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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