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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基本问题研究

摘要第1-8页
Abstract第8-12页
引言第12-13页
一、由几则案例引发的思考第13-14页
二、告诉才处理概述第14-18页
 (一)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第14-15页
 (二) 告诉才处理的历史发展第15-17页
 (三) 告诉才处理的意义第17-18页
  1. 告诉才处理赋予被害人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主动第17页
  2. 告诉才处理可以化解矛盾,修复被破坏的人身、财产关系第17页
  3. 将起诉权赋予被害人,能够切实的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且不会危害社会利益第17-18页
  4. 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量第18页
三、告诉才处理的现实聚焦:现行立法的规定剖析第18-27页
 (一) 告诉才处理的法律性质第18-21页
  1. 学界观点第18-20页
  2. 对学界观点的评析第20-21页
 (二) 其他告诉主体告诉条件第21-22页
  1. 学界观点第21页
  2. 对学界观点的评析第21-22页
 (三) 其他告诉主体的范围第22-23页
  1. 学界观点第22页
  2. 对学界观点的评析第22-23页
 (四) 侵占罪一律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犯罪第23-25页
  1. 侵占罪立法原因第23-24页
  2. 对侵占罪立法的分析第24-25页
 (五) 检察院告诉的诉讼定位第25-27页
  1. 学界观点第25-26页
  2. 对学界观点的评析第26-27页
四、告诉才处理的未来前瞻:立法的完善对策第27-31页
 (一) 消极刑事责任追究说的提出第27-28页
 (二) 增设案件需要侦查作为检察院告诉的条件第28-29页
 (三) 增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其他告诉主体第29-30页
  1. 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的情况下,被害人的近亲属和检察院可以告诉的规定与法理相悖第29页
  2. 其他告诉主体规定为被害人的近亲属、检察院不完整第29页
  3. 增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其他告诉主体符合立法宗旨第29-30页
 (四) 将重刑侵占罪规定为公诉案件第30-31页
  1. 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属轻刑案件第30页
  2. 有利于强化对被害人的财产权利的保护第30页
  3. 符合宪法保护公权力向保护公民权利的转化第30-31页
 (五) 将检察院告诉的法律定位为兼具自诉和公诉特征第31页
  1. 检察院告诉具有自诉性质第31页
  2. 检察院告诉具有公诉性质第31页
五、结语第31-33页
致谢第33-34页
参考文献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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