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1 引言 | 第9-10页 |
2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的概述 | 第10-21页 |
·不动产登记的基本问题 | 第10-14页 |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 第10-11页 |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 | 第11-12页 |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 第12-14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的内涵与外延 | 第14-17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的基本含义 | 第14-15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产生的原因 | 第15-16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的表现形态 | 第16-17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的立足点 | 第17页 |
·错误登记现象普遍存在 | 第17页 |
·物权制度需实现法律价值 | 第17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的内容 | 第17-21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错误补救制度在《物权法》上的确立 | 第18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错误补救制度的具体化 | 第18-21页 |
3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适用 | 第21-30页 |
·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衔接适用 | 第21-26页 |
·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制的衔接适用 | 第21-23页 |
·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衔接适用 | 第23-24页 |
·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与诉前财产保全制度的衔接适用 | 第24-26页 |
·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款的衔接适用 | 第26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行政法律法规的衔接适用 | 第26-30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制度与行政诉讼救济途径的衔接适用 | 第27-28页 |
·不动产错误登记补救条款与行政登记管理法规的衔接适用 | 第28-30页 |
4 《物权法》第19条在错误登记补救中适用的具体问题 | 第30-41页 |
·更正登记制度在错误登记中的具体适用 | 第30-36页 |
·更正登记制度的适用条件 | 第30-33页 |
·关于限制登记机构依职权主动适用更正登记制度的问题 | 第33-35页 |
·适用更正登记的程序性问题 | 第35-36页 |
·异议登记制度在错误登记中的具体适用 | 第36-41页 |
·异议登记制度的适用条件 | 第36-37页 |
·异议登记提出的诉讼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 第37-38页 |
·异议登记制度适用后产生的效果 | 第38-41页 |
5 《物权法》第21条在错误登记补救中适用的具体问题 | 第41-50页 |
·错误登记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 第41-42页 |
·当事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造成他人权益受损的情形 | 第41-42页 |
·因登记机构造成登记错误以致他人权益受损的情形 | 第42页 |
·登记机构和当事人混合侵权的情形 | 第42页 |
·司法机关对登记机构归责所适用的原则 | 第42-44页 |
·对登记机构适用何种归责原则的争议 | 第42-43页 |
·归责原则的选择 | 第43-44页 |
·错误登记赔偿中对登记机构过错的认定标准 | 第44-47页 |
·登记机构审查不动产登记时的职责 | 第44-45页 |
·过错认定标准的具体化 | 第45-47页 |
·登记机构与当事人共同致害的责任分配问题 | 第47-48页 |
·受害人适用《物权法》21条主张救济的诉讼途径 | 第48-50页 |
·登记机构因错误登记侵权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 第48-49页 |
·受害人诉讼救济途径的选择 | 第49-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5页 |
附录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