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摘要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传销活动的法律规制沿革 | 第9-17页 |
第一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涵义 | 第9-11页 |
一、传销和直销的涵义 | 第9-10页 |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涵义 | 第10-11页 |
第二节 传销活动的法律规制沿革 | 第11-13页 |
一、法律规制的真空阶段 | 第11页 |
二、依靠行政法规规制的阶段 | 第11-12页 |
三、行政规制与刑事规制并行阶段 | 第12页 |
四、传销活动独立成罪阶段 | 第12-13页 |
第三节 传销活动独立成罪的必要性 | 第13-17页 |
一、传销活动应当犯罪化的理论分析 | 第13页 |
二、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性的实证分析 | 第13-16页 |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独立成罪的必要性 | 第16-17页 |
第二章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第17-25页 |
第一节 犯罪客体 | 第17-18页 |
一、本罪侵犯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第17-18页 |
二、本罪侵犯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 | 第18页 |
三、本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 第18页 |
第二节 犯罪客观方面 | 第18-20页 |
一、组织行为的界定 | 第18-19页 |
二、领导行为的界定 | 第19-20页 |
第三节 犯罪主体 | 第20-23页 |
一、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的界定 | 第20-23页 |
二、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形 | 第23页 |
第四节 犯罪主观方面 | 第23-25页 |
第三章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司法认定 | 第25-32页 |
第一节 我国对传销行为的打击模式 | 第25-27页 |
一、“团体计酬”的方式不属于本罪规制的范畴 | 第25-26页 |
二、双轨制的入罪模式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本罪与相关罪名的辨析 | 第27-30页 |
一、本罪与非法经营罪的辨析 | 第27-28页 |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辨析 | 第28-29页 |
三、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辨析 | 第29-30页 |
第三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数形态 | 第30-32页 |
一、认定为一罪的情形 | 第30-31页 |
二、认定为数罪的情形 | 第31-32页 |
第四章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缺陷和完善 | 第32-35页 |
第一节 关于追诉标准的修改完善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关于积极参加者犯罪化的问题 | 第33-35页 |
结论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9页 |
致谢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