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一、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一般理论 | 第11-14页 |
(一)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内涵 | 第11页 |
(二)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内容 | 第11-13页 |
1. 对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准入的监管 | 第12-13页 |
2. 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的监管 | 第13页 |
(三)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宗旨 | 第13-14页 |
二、美国和日本相关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借鉴 | 第14-18页 |
(一) 美国与日本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14-16页 |
1. 美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14-15页 |
2. 日本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15-16页 |
(二) 美国与日本主管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借鉴 | 第16-18页 |
1. 美国与日本网络商品交易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对完善 | 第16-17页 |
2. 美国与日本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主体明确 | 第17-18页 |
三、我国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18-21页 |
(一)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 | 第18-19页 |
1. 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的法律规定少 | 第18页 |
2. 传统的商品交易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难以调整网络特有现象 | 第18页 |
3. 工商行政机关缺少一套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机制 | 第18-19页 |
(二)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管辖权冲突 | 第19页 |
(三) 工商行政机关传统的取证手段落后电子证据难以采集 | 第19-20页 |
1. 电子证据难以固定和保全 | 第19-20页 |
2. 工商行政机关缺少先进的技术手段、复合型人才和相应的取证手段 | 第20页 |
(四)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责任主体难以认定 | 第20-21页 |
1. 业余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不符合办理营业执照条件 | 第20-21页 |
2. 专业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与其实体难以对应 | 第21页 |
3. 登记注册程序繁琐导致网络商品经营者不愿注册登记 | 第21页 |
四、我国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21-27页 |
(一) 完善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法律体系 | 第21-22页 |
1. 尽快出台一部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 第22页 |
2. 加快修订工商行政机关现有法律法规将网络特有现象纳入法规体系 | 第22页 |
3. 建立一套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相关的管理机制 | 第22页 |
(二) 工商行政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实施“分类管辖” | 第22-23页 |
1. 对于有独立域名的网络经营者实行地域管辖 | 第22-23页 |
2. 依托网络交易平台的网商由网络服务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机关管辖 | 第23页 |
3. 建立跨地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以突破行政管辖地域性限制 | 第23页 |
(三) 完善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以提高取证手段 | 第23-24页 |
1. 加强电子证据的固定与保全 | 第23-24页 |
2. 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复合型人才提高取证手段 | 第24页 |
(四) 对网络经营者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和电子营业执照制度以确定主体 | 第24-27页 |
1. 建议对业余从事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采取“实名登记”制度 | 第25页 |
2. 对专业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严格审查,并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 第25-26页 |
3. 简化注册程序、放宽登记条件 | 第26-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1页 |
致谢 | 第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