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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二重买卖法律规制论

中文摘要第1-9页
英文摘要第9-11页
引言第11-12页
第一章 房屋二重买卖内涵及物权变动模式概要第12-16页
 一、房屋二重买卖的内涵第12-13页
 二、物权变动的模式第13-15页
  1、债权意思主义第13-14页
  2、物权形式主义第14页
  3、债权形式主义第14-15页
 三、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第15-16页
第二章 房屋二重买卖合同的效力第16-20页
 一、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的关系第16页
 二、房屋二重买卖合同效力分析第16-19页
 三、房屋二重买卖合同的无效和撤销问题第19-20页
第三章 房屋二重买卖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第20-29页
 一、以“登记在先”确立所有权归属第20-21页
 二、以“占有在先”确立所有权归属第21-23页
 三、以“预告登记优先”确立所有权归属第23-24页
 四、以“优先权人优先”确立所有权归属第24-26页
 五、以“请求权优先”确立所有权归属第26-29页
第四章 我国房屋二重买卖权利救济方式及其缺陷第29-41页
 一、房屋二重买卖权利救济的典型案例分析第29-33页
  1、案情第29-30页
  2、一审裁判第30-31页
  3、二审裁判第31-33页
 二、我国房屋二重买卖权利救济的方式第33-36页
  1、解除合同第33页
  2、赔偿损失第33-34页
  3、惩罚性赔偿第34-35页
  4、替代履行第35页
  5、确认合同无效第35页
  6、债权人的撤销权第35-36页
 三、我国房屋二重买卖权利救济的缺陷第36-41页
  1、没有明确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第36-37页
  2、尚未明确债权人的撤销权第37-39页
  3、赔偿损失的范围存有争议第39页
  4、尚未提供解决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完整框架第39-41页
第五章 房屋二重买卖权利救济的思路及路径第41-48页
 一、总体思路—与善意取得制度相协调第41-42页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要特点第42-43页
  1、让与人需为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第42-43页
  2、让与人需无权处分第43页
  3、受让人基于交易行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第43页
  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需为善意第43页
 三、与善意取得制度相协调视角下的权利救济路径第43-48页
  1、通过立法明确交付占有为不动产转移所有权的公示方法第44-45页
  2、通过立法明确以占有使用为基础的债权的物权化第45-46页
  3、特定条件下可将诚信原则作为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依据第46-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1页
感谢第51-52页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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