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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选择法官制度的构建

摘要第1-6页
Abstracts第6-12页
引言第12-13页
一、 我国当事人选择法官制度萌芽的原因第13-19页
 (一)思想基础——诉讼观念的转变第13-15页
  1、 我国传统诉讼观念第13-14页
  2、 现阶段诉讼观念第14-15页
 (二)直接原因——当前分案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第15-16页
  1、 集中分配制易导致分案不公第15-16页
  2、 随机分案制难以保障案件质量和效率第16页
 (三)根本原因——法官群体素质不高第16-18页
  1、 知识背景不能满足法官的职业需要第16-17页
  2、 法官的工作经验相对缺乏第17页
  3、 法官的品质参差不齐第17-18页
 (四) 其他原因—回避制度处于虚置状态第18-19页
二、当事人选择法官的可行性分析第19-24页
 (一)理论基础第19-20页
  1、 程序人权保障理念第19页
  2、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和程序选择权第19-20页
 (二) 价值评价第20-22页
  1、 可以提升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度,进而提升司法权威第20页
  2、 可以促进法官素养和审判水平的提高第20-21页
  3、 可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疏减讼源,减轻讼累第21页
  4、 可以促进司法民主化进程和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第21-22页
 (三) 缺陷分析第22页
  1、 损害法官中立形象,引发信任危机第22页
  2、 诉讼程序复杂化,增加诉讼成本第22页
 (四) 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分析第22-24页
  1、 仲裁制度第22-23页
  2、 回避制度第23页
  3、 陪审团制度第23-24页
  4、 司法实践中选择法官的案例第24页
三、 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合意选定法官制度启示第24-28页
 (一) 主要内容第25-26页
  1、 合意选定法官制度的适用范围第25页
  2、 合意选定法官的时间和方式第25页
  3、 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的效力第25-26页
  4、 法院的配套规定第26页
 (二) 实施情况第26-27页
 (三) 缺陷分析第27-28页
  1、 选择方式单一,且不够合理第27页
  2、没有规定合适、明确的选择时间第27页
  3、 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第27-28页
四、 实行当事人选择法官制度的建议第28-34页
 (一) 立法形式第28页
 (二) 制度规定第28-31页
  1、 适用案件范围和程序范围第28-29页
  2、 选择的时间第29页
  3、 选择的方式第29-30页
  4、 选择的效力第30-31页
 (三) 配套措施第31-33页
  1、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当事人选择法官相关事宜第31页
  2、 详细公布法官情况第31-32页
  3、 为当事人提供选择法官的格式文本第32页
  4、实行绩效考核,引入法官退出机制第32-33页
 (四) 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第33-34页
  1、 合议制度第33-34页
  2、 回避制度第34页
  3、 审判委员会制度第34页
结语第34-35页
参考文献第35-38页
致谢第38-39页
个人简历第39页
发表的学术论文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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