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前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概述 | 第8-13页 |
第一节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相关概念 | 第8-10页 |
一、法域和法系 | 第8-9页 |
二、判决承认和执行 | 第9-10页 |
第二节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理论 | 第10-13页 |
一、礼让说 | 第10页 |
二、既得权说 | 第10-11页 |
三、债务说 | 第11页 |
四、一事不再理说 | 第11-13页 |
第二章 三地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法律现状分析 | 第13-32页 |
第一节 三地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特点 | 第13-15页 |
第二节 三地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法律现状 | 第15-24页 |
一、三地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法律依据 | 第15-18页 |
二、三地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 第18-24页 |
第三节 《香港判决安排》和《澳门判决安排》的比较 | 第24-32页 |
一、两个安排适用范围 | 第24-26页 |
二、两个安排设定的认可和执行条件 | 第26-28页 |
三、两个安排设定的认可和执行程序 | 第28-30页 |
四、两个判决安排对财产保全问题规定 | 第30页 |
五、小结 | 第30-32页 |
第三章 从两大法系的融合角度重构三地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模式 | 第32-43页 |
第一节 其他多法域国家的判决承认与执行模式 | 第32-34页 |
一、美国模式 | 第32-33页 |
二、英国模式 | 第33页 |
三、加拿大模式 | 第33-34页 |
第二节 我国三地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模式的理论探索 | 第34-36页 |
一、借助国际模式条约 | 第34-35页 |
二、准国际司法协助模式 | 第35页 |
三、中央统一立法模式 | 第35页 |
四、双边协议《安排》模式 | 第35-36页 |
第三节 以两大法系的融合角度重构三地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模式 | 第36-43页 |
一、扩展《判决安排》模式理由:两大法系融和的法理分析 | 第36-40页 |
二、模式重构应遵循的原则 | 第40-41页 |
三、扩展《判决安排》模式的应注意的问题 | 第41-43页 |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