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序言 | 第9-10页 |
一、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背景考察 | 第10-13页 |
(一) 被执行人财产难找已成为“执行难”的瓶颈 | 第10-11页 |
(二) 我国财产申报制度演进 | 第11-13页 |
二、我国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实证分析 | 第13-18页 |
(一) 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方式 | 第13-14页 |
(二) 申请执行人自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分析 | 第14-16页 |
1、申请执行人负查明财产责任与执行权性质相悖 | 第14-15页 |
2、申请执行人缺乏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手段 | 第15页 |
3、申请执行人缺乏调查财产的专业知识 | 第15页 |
4、放纵了被执行人的逃避义务行为,阻碍了社会交往的正常进行 | 第15-16页 |
5、形成了执行机构消极对待判决执行的心理,疏于行使职责的状态 | 第16页 |
6、损害法院的权威,动摇公众对司法救济的信心 | 第16页 |
(三) 法院依职权调查存在的问题 | 第16-18页 |
1、增加了法院的执行压力 | 第16-17页 |
2、法院调查财产效果不佳 | 第17页 |
3、法院调查财产成本高 | 第17页 |
4、不利于培养当事人的证据意识和市场经济的风险意识 | 第17-18页 |
三、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价值功能及理论基础 | 第18-24页 |
(一) 被执行人申报制度的价值功能 | 第18-20页 |
1、有助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 | 第19页 |
2、有助于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 | 第19页 |
3、提高了法院执行效率,减少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盲目调查 | 第19页 |
4、有助于认定被执行人有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主观恶意,给被执行人造成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 | 第19-20页 |
5、将被执行人置于被严格监督的境地,使申请执行人真正归于执行程序中的主动地位 | 第20页 |
(二)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理论基础 | 第20-24页 |
1、法理学依据 | 第20-22页 |
2、经济学基础 | 第22-24页 |
四、国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内容 | 第24-29页 |
(一) 美国的被执行人财产查明程序和途径 | 第24-25页 |
(二) 加拿大的相关规定 | 第25-26页 |
(三) 韩国的债务人照会制度 | 第26页 |
(四) 德国的代宣誓制度和债务人名簿制度 | 第26-29页 |
五、关于我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一些思考 | 第29-42页 |
(一) 申报的程序要求 | 第29-36页 |
1、申报的启动和期限 | 第29-31页 |
2、申报的主体 | 第31页 |
3、申报的形式要件 | 第31-32页 |
4、申报的范围 | 第32-34页 |
5、申报届止期限和后续义务 | 第34页 |
6、被执行人可提出处分意见 | 第34-35页 |
7、申请执行人异议 | 第35页 |
8、执行法院调查审核 | 第35-36页 |
(二) 法律责任 | 第36-42页 |
1、拒绝财产申报的处罚 | 第37页 |
2、作虚假申报的处罚 | 第37-38页 |
3、不作后续申报的处罚 | 第38页 |
4、拘留、罚款措施具体适用上的问题 | 第38页 |
5、不申报财产处分权的限制 | 第38-39页 |
6、建立类似于德国的债务人名簿制度 | 第39页 |
7、建立类似于德国的代宣誓制度 | 第39-40页 |
8、追究刑事责任 | 第40-42页 |
结束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攻读学位期间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 | 第45-46页 |
后记 | 第46-47页 |
详细摘要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