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 第4-5页 |
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1 引言 | 第10-12页 |
2 快递损失赔偿的司法立场 | 第12-16页 |
2.1 全额赔偿情形 | 第12-13页 |
2.2 赔偿合理的预期损失情形 | 第13页 |
2.3 依过错赔偿情形 | 第13-16页 |
3 快递损失赔偿的理论分析 | 第16-38页 |
3.1 快递损失赔偿的涵义 | 第16-21页 |
3.1.1 快递损失赔偿的类型 | 第16-18页 |
3.1.2 快递损失赔偿的索赔因素 | 第18-21页 |
3.1.3 快递损失赔偿的特点 | 第21页 |
3.2 快递损失赔偿的性质和法律适用 | 第21-27页 |
3.2.1 快递损失赔偿的性质 | 第21-23页 |
3.2.2 邮政法、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冲突 | 第23-26页 |
3.2.2.1 邮政法与合同法的冲突 | 第23-25页 |
3.2.2.2 邮政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冲突 | 第25-26页 |
3.2.2.3 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冲突 | 第26页 |
3.2.3 快递损失赔偿的法律选择适用 | 第26-27页 |
3.3 快递“保价限额赔偿”条款的合理性分析 | 第27-38页 |
3.3.1 快递“保价限额赔偿”条款的合理性 | 第27-29页 |
3.3.2 域外“保价限额赔偿”条款的相关规定 | 第29-30页 |
3.3.3 快递“保价限额赔偿”条款应遵循的规则 | 第30-32页 |
3.3.4 快递“保价限额赔偿”条款与实践的冲突 | 第32-36页 |
3.3.5 快递“保价限额赔偿”条款的缺陷 | 第36-38页 |
4 快递损失赔偿的方案建议 | 第38-43页 |
4.1 完善立法体系 | 第38页 |
4.1.1 补充和健全专门的法律规范 | 第38页 |
4.1.2 尽快修改邮政法实施细则 | 第38页 |
4.2 完善立法内容 | 第38-39页 |
4.2.1 明确法律适用准则 | 第38-39页 |
4.2.2 规定较合理的最高赔偿限额和实际损失的确定方法 | 第39页 |
4.2.3 明确退赔基本费用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39页 |
4.3 完善保价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 | 第39-41页 |
4.3.1 确立合理的保价限额赔偿原则 | 第40页 |
4.3.2 引入商业保险制度 | 第40-41页 |
4.4 建立快递损失赔偿专款制 | 第41-42页 |
4.5 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为己任提高服务水平 | 第42-43页 |
5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作者简历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