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3页 |
绪论 | 第13-14页 |
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的概念界定与性质分析 | 第14-19页 |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的概念与特征 | 第14-15页 |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的概念 | 第14页 |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的法律特征 | 第14-15页 |
·服务期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15-17页 |
·见习期 | 第15-16页 |
·试用期 | 第16页 |
·见习期、试用期与服务期的区别 | 第16-17页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的比较 | 第17页 |
·服务期合同的性质分析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的制度特征与立法功能 | 第19-23页 |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存在的制度特征 | 第19-20页 |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立法的应然功能 | 第20-23页 |
·服务期立法是现代劳资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 | 第20-21页 |
·服务期立法能够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 第21-23页 |
第三章 我国台湾地区和德国有关服务期的介绍 | 第23-26页 |
·我国台湾地区服务期制度的介绍 | 第23-24页 |
·德国服务期制度的介绍 | 第24-26页 |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条款的立法缺陷 | 第26-35页 |
·服务期条款的适用没有区分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26-27页 |
·服务期条款中"专业技术培训"的概念太笼统 | 第27-28页 |
·服务期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 第28页 |
·服务期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制 | 第28-30页 |
·服务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不明确 | 第28-30页 |
·服务期的期限长度没有立法规制 | 第30页 |
·违约金责任的模式不利于实现服务期条款的立法初衷 | 第30-32页 |
·服务期条款中违约金的性质 | 第30-31页 |
·服务期的违约金模式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 第31-32页 |
·服务期条款的责任设置不对称 | 第32-34页 |
·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 | 第32-33页 |
·用人单位违约行为的现实表现 | 第33-34页 |
·服务期合同的效力制度不完善 | 第34-35页 |
第五章 重构《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立法的思考 | 第35-45页 |
·服务期的适用应当区分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35-36页 |
·明确"专业技术培训"的概念 | 第36-37页 |
·扩大服务期的适用范围 | 第37页 |
·对服务期的期限应有明确的立法规制 | 第37-39页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 第37-38页 |
·服务期的期限长度应作立法规制 | 第38-39页 |
·完善服务期条款中的违约金责任 | 第39-42页 |
·服务期违约金问题的根源——"倾斜保护"与服务期的冲突 | 第39-40页 |
·解决服务期违约金问题的出路——违约金补偿性与惩罚性的选择 | 第40-42页 |
·完善服务期的责任设置——规定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 第42页 |
·完善服务期合同的效力体系 | 第42-43页 |
·服务期条款中无需具体规定服务期的适用对象 | 第43-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
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49-50页 |
导师和作者简介 | 第50-52页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