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2-21页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12-13页 |
(一) 选题背景 | 第12页 |
(二) 研究意义 | 第12-13页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第13-19页 |
(一) 农村法律服务 | 第13-15页 |
(二) 公共服务标准化 | 第15-19页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19-21页 |
(一) 主要研究方法 | 第19-20页 |
(二) 技术路线 | 第20-21页 |
第二章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与内容界定 | 第21-32页 |
一、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界定 | 第21-29页 |
(一) 乡村司法服务与农村法律服务 | 第21-25页 |
(二) 农村法律服务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 第25-29页 |
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体系 | 第29-32页 |
(一) 法律援助 | 第29-30页 |
(二) 人民调解与人民仲裁 | 第30页 |
(三) 普法宣传 | 第30页 |
(四) 公证服务 | 第30-31页 |
(五) 司法鉴定 | 第31页 |
(六)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 第31-32页 |
第三章 作为治理的工具: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理论分析 | 第32-43页 |
一、作为治理工具的标准化 | 第32-36页 |
(一) 标准化的目的:标准秩序的建构 | 第32-34页 |
(二) 标准化的治理韵味 | 第34-36页 |
二、把标准化引入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 第36-38页 |
(一) 标准化意味着治理范围与性质的界定过程 | 第36-37页 |
(二) 标准化代表了治理主体的要求与义务的规范过程 | 第37页 |
(三) 标准化象征着治理结构的优化过程 | 第37-38页 |
三、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现实治理价值 | 第38-42页 |
(一) 政治价值:乡村社会秩序的建构 | 第38-40页 |
(二) 技术价值:公共服务生产效率的提高 | 第40-41页 |
(三) 社会价值: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第41-42页 |
四、本章小结 | 第42-43页 |
第四章 “法务前沿工程”——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罗田实践 | 第43-51页 |
一、冲突与失调: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瓦解 | 第43-44页 |
(一) 政府服务职能的弱化对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挑战 | 第43-44页 |
(二) 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农民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 | 第44页 |
二、标准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构 | 第44-48页 |
(一) 多元化的供给主体 | 第45-46页 |
(二) 互嵌化的制度权威 | 第46-47页 |
(三) 清晰化的服务内容 | 第47页 |
(四) 科学化的监督评价机制 | 第47-48页 |
三、村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现实治理效应及限度 | 第48-50页 |
(一) “法务前沿工程”的现实效应 | 第48-49页 |
(二) 村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局限与挑战 | 第49-50页 |
四、本章小结 | 第50-51页 |
第五章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设计 | 第51-67页 |
一、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 第51-54页 |
(一) 公平正义原则 | 第51-52页 |
(二) 需求导向原则 | 第52-53页 |
(三) 系统性原则 | 第53-54页 |
(四) 权责一致原则 | 第54页 |
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构路径及过程 | 第54-59页 |
(一)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的建构路径 | 第54-56页 |
(二)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过程 | 第56-59页 |
三、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多元体系结构 | 第59-66页 |
(一) 政府的维度 | 第59-61页 |
(二) 服务机构的维度 | 第61-65页 |
(三) 消费者的维度(农民权利的维度) | 第65-66页 |
四、本章小结 | 第66-67页 |
第六章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的实施路径 | 第67-73页 |
一、加快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第67-68页 |
(一) 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选拔与流通机制 | 第67页 |
(二) 构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多元化渠道 | 第67-68页 |
(三) 提升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服务标准化水平 | 第68页 |
二、制定统一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最低标准 | 第68-69页 |
三、制定合理规范的财力保障标准 | 第69-70页 |
(一) 制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财政投入最低标准 | 第69页 |
(二) 建立健全明晰合理的财政分担机制 | 第69-70页 |
四、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 第70-71页 |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标准监督评价机制 | 第71-72页 |
(一) 完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 | 第71页 |
(二) 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 | 第71页 |
(三) 完善农民的监督评价机制 | 第71-72页 |
六、加快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发展 | 第72-73页 |
(一) 加快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体系建设 | 第72页 |
(二) 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流程的信息化 | 第72-73页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73-75页 |
一、结论与讨论 | 第73-74页 |
(一)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是促进政府与农民关系互动的重要机制 | 第73页 |
(二) 标准化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 第73-74页 |
二、研究展望 | 第74-75页 |
参考文献 | 第75-80页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第80-81页 |
致谢 | 第8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