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1页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 | 第11-14页 |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 | 第14-17页 |
(一) 关于适用刑事法律还是民事法律的分歧 | 第15-16页 |
1、完全适用民事法律 | 第15页 |
2、明确规定在哪些问题上不适用民事法律,除此以外则适用民事法律 | 第15页 |
3、凡是刑事法律对民事问题作出规定的,不论民事法律如何规定,都适用刑事法律 | 第15页 |
4、适用民事诉讼法 | 第15-16页 |
(二) 我国和有关国家、地区对民事实体法适用的对比分析 | 第16-17页 |
1、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民事实体法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其局限性 | 第16页 |
2、有关国家和地区对民事实体法适用的规定 | 第16-17页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失赔偿问题 | 第17-40页 |
(一) 关于赔偿原则 | 第18-23页 |
1、全部赔偿原则 | 第18-22页 |
2、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 第22页 |
3、过错赔偿原则 | 第22-23页 |
(二)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 第23-40页 |
1、现行法律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 第24-27页 |
2、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范围的争论 | 第27-28页 |
3、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局限性 | 第28-40页 |
四、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重塑 | 第40-48页 |
(一) 应允许民事实体法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第40-42页 |
(二) 关于赔偿原则的重塑 | 第42页 |
(三)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重塑 | 第42-43页 |
(四) 应当允许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 第43-48页 |
1、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 第43页 |
2、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宗旨 | 第43-44页 |
3、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全面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实现当事人人权保障 | 第44-45页 |
4、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全面具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使犯罪分子承担全部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的迫切要求 | 第45-46页 |
5、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 第46-48页 |
结束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后记 | 第51页 |